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政策工具箱,发挥绿色金融的牵引作用,打造高效生态绿色产业集群”。2021年3月,总书记来闽考察,对福建的生态发展提出了殷殷期盼,强调“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名片,要接续努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基于上述背景,在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主办,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承办,福建师范大学生态环境治理的政策与法律创新研究团队协办下,“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 加快建设美丽福建”学术论坛于3月23日在福建师范大学胜利召开。
来自厦门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福建海峡银行总行公司金融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建日报》、《东南学术》、《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单位的三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开幕式
论坛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杨垠红教授主持,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院长、加拿大高级首席科学家、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多伦多大学地理与规划系终身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陈镜明发表致辞。
主旨发言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瑾教授主持特邀专家主旨发言。
厦门大学法学院朱晓勤教授以《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规制优化研究》为主题,检视我国ESG信息披露机制的实践,在全球范围内对ESG信息披露规制的发展趋势及特点进行研究,并提出我国ESG信息披露机制的优化进路。
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对外开放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红彦教授以《碳中和目标下全球气候治理的竞争转向与中国对策》为题,聚焦于全球气候治理,分析全球气候治理竞争的内在机理与主要表现,以及竞争转向后的全球气候治理规则面临的新问题,并据此提出全球气候治理竞争转向的中国对策。
北京大学法学院洪艳蓉研究员以《绿色债券发展的中国模式与未来法律议题》为题,围绕绿色债券展开探讨,对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进行分析,讨论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的中国模式、实现途径,以及面临的主要挑战,并就此对未来发展绿色债券的主要法律议题和制度改进提出有力见解。
自由讨论
黄瑾院长主持自由讨论环节,围绕碳中和主题展开评议。
第二单元: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加快建设美丽福建
——经济与法治的进路探讨(上)
福建海峡银行总行公司金融部(绿色金融部)吴凌畅副总经理主持本次学术论坛“经济与法治的进路探讨”专题的上半场。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与破产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郭婕以《关于绿色金融司法保护的思考——以三明林票、碳票改革为切入点》为题进行报告,在报告中分享了三明林票制度的发展状况和实践障碍以及未来绿色金融司法协同的发展路径。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李菁以《认购碳汇司法修复在碳交易制度体系建设中的探索与规范》为报告主题,围绕认购碳汇的司法修复实践样态、引入生态刑事司法的法理逻辑、在生态刑事案件中的适用困境、基于法律机制和市场机制共同作用下认购碳汇司法修复的适用路径完善等角度进行发言。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李军军副教授以《气候外商直接投资的国际经验和启示》为题,对气候变化与外商直接投资进行分析,研究国际上对气候FDI的经验和举措,对我国气候外资引进提出思考。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廖添土副教授以《区域碳排放的时空格局与形成机理分析》为题,对区域碳排放的时空格局与形成机理进行分析,提出未来要继续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等。
第三单元: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加快建设美丽福建
——经济与法治的进路探讨(下)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施志源教授主持本次学术论坛“经济与法治的进路探讨”专题的下半场。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郑丽珍副教授以《后<巴黎协定>时代全球塑料污染治理的焦点法律问题与中国的路径探索》为题进行报告,报告涉及塑料污染治理之于气候变化和国际贸易的双重内涵、塑料污染治理的国际法路径演化、当前塑料污染治理的国际法焦点问题、统筹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的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路径选择。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张冬梅副教授以《论碳排放权交易中法律风险与防范——以碳排放权的定性为视角》为题进行报告,围绕碳排放市场交易情况和立法现状进行研究,分析碳排放交易风险和碳排放权的法律性质,提出交易风险防范建议。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务委员董学智副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竺元居以《碳金融监管的困境、成因与出路——一种制度形成模式角度的思考》为题进行报告,以碳金融和碳金融监管为研究中心,分析碳金融监管的特征及困境,提出未来制度发展的理想路径。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林诚副教授,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晓漪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国际接轨机制研究》为题进行报告,就世界银行体系、央行监管体系、联合国“格拉斯哥”体系进行对比研究并提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国际接轨机制的建构方案。
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谢林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的比例原则检视》为题进行报告,考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配和履行中的妥当性、必要性、均衡性和比例原则指引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的优化。
自由讨论
由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舒倩主持自由评论与评议环节。
闭幕式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碳中和研究院副院长、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林旭霞主持参会论文颁奖,由福建省碳中和学会常务副秘书长、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处长、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黄宁宣读获奖名单嘉宾,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子辉担任颁奖嘉宾。
本次“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 加快建设美丽福建”学术论坛一等奖论文作者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课题组成员:林微、罗德渊、郑勇金、李菁),论文题目:《认购碳汇司法修复在碳交易制度体系建设中的探索与规范》。
二等奖论文作者为: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谢林,论文题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的比例原则检视》;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高子寒,论文题目《反垄断法绿色豁免制度研究》;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缪立志,论文题目《气候适应资金机制的实践检视与完善路径》; 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韩旋,论文题目《认购碳汇承担生态修复责任适用研究》。
最后由林旭霞教授作闭幕致辞。林旭霞教授指出,本次学术论坛紧紧围绕“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 加快建设美丽福建”这个主题积极交流,共享知识成果,在相互交流、启迪中激荡迸发出创新的火花。本次学术论坛的召开,必将对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整体学术水平的提高和福建绿色发展科学决策的推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林旭霞教授表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学术研究与合作交流,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伟大事业贡献知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