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子获评第六届“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4-01-09浏览次数:21


531日下午,第六届“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在旗山校区研究生教学科研综合楼105会议室举行。通过学院推荐、专家初评,我院2020级谢紫琳同学获得现场评选资格。经现场评审,谢紫琳同学从20位竞选者中脱颖而出,最终获评第六届“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荣誉称号。

在现场评选环节,谢紫琳同学以“不忘涓涓助学恩,强国有我请放心”为主题,结合自身经历,真挚地讲述了其奋发图强,砥砺前行的故事,勉励青年学子牢记初心使命,谱写青春华章,赢得阵阵掌声。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的热情,扩大资助育人成效,激励广大青年学子奋发向上、励志成才、感恩奉献,引领新时代青年主动靠近榜样之“光”,以榜样为“标杆”,践行青春誓言,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绽放绚丽之花。


个人情况简介

谢紫琳,女,汉族,中共党员,2002年出生于福建龙岩,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20级本科生,现任法学院团委副书记,曾任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校第21期青马班纪律委员、法学院团委编辑部副部长等职务,多次获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励志宣言

逐梦前行,向阳而生


主要事迹

在校期间,品学兼优,表现优异,通过四六级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成绩为优秀),综合测评位列专业前列,获评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在学业和科研竞赛上,她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参与校级课题立项一项,获福建省“挑战杯”竞赛二等奖、非诉业务大赛团体一等奖等。曾作为校级重点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参加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获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称号。同时,她积极参加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爱心支教等志愿活动,志愿时长累计281.93小时,获法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在学生工作方面,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参与校长面对面、书记早餐会福建省高校模拟法庭大赛等大型活动的工作,统筹负责举办校“自强之星”评选、法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等活动30余场,服务对象高达2000人。

进入大学以来,谢紫琳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知行合一,笃行不怠,注重个人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牢记新时代青年人的担当使命,自强不息,心怀感恩,潜心立志成才。


获奖心得

很荣幸可以获得此次参与校第六届“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的机会,感谢导员和学院的推荐和支持。在材料初审阶段,我以最后一名的成绩入围决赛,在感到欣喜的同时,也意识到作为一名大三的学生,在经历履历方面相比很多研究生、博士生学长学姐资历尚浅,于是在视频制作、演讲准备上花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所幸功不唐捐,在决赛现场取得了前十的成绩。借此,我意识到,要抓住每一次锻炼的机会,成长自我,也不要放弃每一丝希望,一切皆有可能。获评“励志先锋人物”不仅是一项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一种鞭策和鼓励,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不断向优秀榜样看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青春在奋斗和奉献中绽放绚丽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