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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著名法学家王泽鉴教授莅临我校讲学

发布时间:2016-08-22浏览次数:1066

817日上午,台湾大学名誉教授王泽鉴应邀莅临我校,带来一场以“不当得利类型论与不当得利法的发展——建构一个可操作的规范模式”为主题的学术讲座。福州地区高校法学院师生及法律实务界人士近500人聆听了讲座。

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主持。本次讲座的内容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王教授从民法通则第92条、比较法角度以及判例学说大体介绍了有关不当得利构成要件、类型等内容;第二部分,王教授从不当得利是债法的重要构成部分、不当得利法在于调整司法秩序无法律原因的财产变动等方面介绍了不当得利法的规范功能;第三部分,王教授重点论述了案例研讨在民法学习中的重要性。在结语中,王教授希望大家能够摆脱传统的法律学习方法的束缚,用开放、创新的思维学习法律,他谈到:“创设不当得利制度是民法典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以不当得利法建立债法体系,以不当得利法调整司法秩序上无法律原因的财产变动,并强化民法的教学研究。”

近两个小时的讲座,内容丰富深湛,案例生动详实,现场所有人无不感觉到作为法学家的王教授知识的渊博丰富、学术的精研至深。由于讲座的内容准备太过充实,年近八旬的王泽鉴教授是坚持站着讲完的,甚至连一口茶水都没来得及喝。之后王教授又接连回答了场下听众的问题,现场互动热烈,气氛融洽。王教授对专业的执着追求和对学术的创新精神深深感染着讲座现场的每一个人。讲座甫一结束,热情的学术崇拜者便一个个蜂拥而上,捧着其民法著作请王教授签名。会场热闹空前。


王泽鉴教授简介:

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师从Karl Larenz教授。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长期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并任台湾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长,育人无数,桃李天下。曾兼任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现为台湾大学名誉教授。精通数国语言,出版《民法学说及判例研究》系列、《民法总则》、《民法物权》、《债法原理》等法学专著,其著作之转引率高居华人法学界第一位,被称为“全球华人民法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