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下午,福建师范大学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合作签约仪式在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此次合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深化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融合,响应国家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战略需求的重要举措。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陈朝晖、仲裁员郑新芝,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周志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垠红、国际法教研室副教授彭思彬、党政办主任吴青科、教科办主任林颖、辅导员郑佳欣等共同参与了仪式。仪式由杨垠红院长主持。
致辞环节中,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陈朝晖首先介绍海峡两岸仲裁中心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的常设仲裁机构,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组建并管理,于2015年12月29日在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式成立。陈朝晖副秘书长指出,海峡两岸仲裁中心是处理两岸经贸争议的重要平台,在仲裁规则创新和纠纷解决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未来可在两岸及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共同推进学生培养与实务合作。教务处副处长周志强表示,当前国家正处于高质量发展关键期,急需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科建设等方面具备优势,可通过合作实现资源互通,培养具备实战能力的法治才,落实中央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部署要求。
随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垠红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陈朝晖作为双方代表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将根据协议,以基地建设为抓手,通过实践反馈优化教学计划与培养方案,深入推进涉外人才培养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