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应邀在人文楼622会议室,为我院师生作题为“无体物的复兴与民法制度的无体化”的专题讲座。徐国栋教授立足历史与比较法双重视角,为在场师生带来系统且深刻的学术分享。本次讲座由我院院长杨垠红教授主持,部分研究生到场参加。

讲座伊始,徐国栋教授从无体物概念的历史脉络切入,详细梳理了无体物概念的发展阶段,清晰呈现其从斯多亚哲学思想向法律范畴的跨越过程。他结合域外立法实践指出,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电能、热能等新兴非物质客体不断涌现,传统的财产分类体系已难以覆盖此类客体;进入现代信息社会后,无体物概念迎来复兴与重构,而数据、知识产权等非物质财产的兴起,更进一步推动了这一进程。
徐国栋教授强调,无体物的现代化构建是实现财产法现代化的关键环节。针对我国《民法典》的实践,徐教授指出当前法律对无体物的界定仍局限于“权利无体物”,无法精准适配个人信息、数据等新兴客体的保护需求。针对我国现状,他明确本土化路径——承认《民法典》“权利无体物”的基础上,可将其扩展为“非物质财”,同时在民法教材里把“有体物-无体物”分类前置,以此实现财产法学说与实践的现代化,避免盲目沿用传统框架的局限。
整场讲座逻辑严密、内容详实,徐国栋教授以深厚的学术积淀将抽象的法学理论与社会实际紧密结合,引发在场师生的深度思考。互动环节中,学生们围绕“如何改善我国无体物相关制度“问题积极提问,徐国栋教授细致解答,同时引导学生深入学习国外先进立法理念与实践经验,将理论创新与本土需求相结合,让大家对财产法如何适配数字社会发展有了更清晰的认知,现场学术氛围十分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