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5日,我院刘方权教授在《地方立法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刑事二审抗诉实证研究------以M省数据为主要对象的分析》。该文认为,刑事抗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最重要的手段,通过对M省204份二审抗诉书和112份二审裁判文书的分析发现,事实认定错误与法律适用错误是检察机关提起二审抗诉的主要理由。但在实践中,一方面,事实认定错误与法律适用错误经常交织在一起;另一方面,不同检察机关就某一具体事项究竟属于哪一类错误在认识上存在分歧,并大多附随量刑不当的后果。从二审裁判结果上看,大约59%的抗诉案件,二审人民法院采纳了抗诉理由,并主要集中于以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为由的抗诉案件。就整体的二审裁判结果而言,二审抗诉的力度有待加大;从二审抗诉理由被采纳的情况看,抗诉的质量虽然达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设定的合格预警线,但相较于一审判决的有罪判决率而言,尚有待提高;从抗诉理由多数不利于被告人的情况看,二审抗诉既未充分表达出抗诉的法律监督属性,也未充分践行检察官客观义务,因此局限了二审抗诉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