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陈斯彬教授在《法制与社会发展》发表学术论文《宪法上的安全权及其体系》

发布时间:2025-03-31浏览次数:41

20253月,我院陈斯彬教授在《法制与社会发展》发表学术论文《宪法上的安全权及其体系》。该文认为,实践主义的人权观切实关注人的肉体存在以及安全需求,在理论层面给予安全权应有的重视,有效弥合了安全权理论与立宪实践之间的落差。基本权利的古典模式通过自由权的客观面向功能来表达国家保护义务,进而使自由权取代安全权。这本质上是一种以价值替代规范的逻辑。尽管在不少国家的宪法中,安全权并未被明文规定,但从规范要素的视角来看,安全权与自由权存在于同一宪法条文之中,形成“一体两权”的格局。例如,住宅权既涵盖了住宅自由权,也包含住宅安全权。为了证明安全权的存在,实现对《宪法》条文中具体表述的细致剖析,进而精准把握《宪法》中的安全权体系,我们不仅要借助宪法哲学的视角,还需依托宪法解释学的论证。安全权体系是理解《宪法》的重要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