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2浏览次数:65

根据学工处《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师大法20235号)等有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拥有我校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按时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

硕士研究生正选6人,备选1人,每生奖励2万元。

三、组织实施

学院组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审查与评审等工作。

(一)发布评选通知。结合学院评选细则,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生申请(9月15日前)。符合条件且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李苑2栋40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0341931@qq.com。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不再另行组织评审。

(三)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答辩人员。

(四)根据参评研究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并提交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议。

(五)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名单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名单和相关评审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相关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杜绝弄虚作假。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 师大法〔2023〕5号.doc

 

法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