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自考生论文答辩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7浏览次数:501

答辩时间2015919日(周六)上午900,地点在仓山校区11号楼111室。

二、缴费时间918日(周五)上午800—1600,每生600元。先到仓山校区11号楼111室领取银行帐号,将600元存入指定帐号,并在存入凭证上写上姓名,然后到阎老师处换取学校发票,请同学们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事宜。

三、缴费时需提交论文材料。即《开题报告》《成绩表》及论文各一份(按开题报告成绩表论文顺序夹好),未缴费或论文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得答辩(如论文材料未经导师签署意见和未署名的)。

四、答辩顺序按当日张贴为准,答辩中老师若有提出整改要求的,应在三天内将整改文稿送达阎老师,是否安排第二轮答辩视情形而定,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毕业论文没成绩,一年后再重新申请。本次论文答辩后三日内未收到整改通知者,视为通过。

五、本次论文答辩成绩通常在11月上旬公布,如果全部课程已通过,请同学们务必在1115日前将毕业申请材料提交阎老师(新校区人文楼二层015室),逾期不受理。

友情提示:

1)查看论文成绩:点击——福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实践考核。

2)申请毕业需提交材料:历史成绩表(需含毕业论文成绩,网上下载)、毕业生鉴定表(网上下载),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含社会大自考),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专科证书网上认证(学信网下载——有二维验证码的版本,标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别要求:因某种原因不能如期答辩者,请务必在915日前电告阎老师,以便做好销票手续;纯属社会考生不在师大办理毕业申请。

上述通知请互相转告,如有不解可咨询22867992,或13705999333阎老师

                                        201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