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次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1浏览次数:1566

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现根据校党委组织部2019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决定于20191021日至1024日举办校党校法学院分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91021日至1024

二、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

三、培训方式:

主要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适当结合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自学等形式。

    四、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重点讲解党的性质与宗旨、党的指导思想与纲领、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等。

五、考试和结业:

培训后,发展对象根据培训内容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并上交学院党校。

六、培训要求:

1、全面落实“四要”,即态度要严肃、目的要明确、时间要保证、学习要深入。

2、坚持正确学风:一要集中精力学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绩;二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严格要求自己,激励自己,以实际行动促进学院事业发展。

3、狠抓落实见成效:要严密组织,严格考核;既抓学习投入,又抓学习成效。学员要求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请假超过两次者,需重新培训,旷课达一次以上的,劝其退出学习班,培训班将根据学员平时实际表现和考试成绩决定是否给予结业。

七、违纪及有关情况处理:

党校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次学员资格:

1、无故旷课一次及以上者;

2、病、事假累计超过两次者(包括2次);

3、违反学院院纪、院规者;

 

附件1:培训班学习日程安排表

附件2:培训班学员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校党校法学院分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日程安排表

时间

学习内容

地点

主讲人

1021日(周一)

1900-2030

专题讲座:牢记初心使命,补足精神之钙

人文楼520

杨小霞

1022日(周二)

14:00—17:00

观看影片《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

模拟法庭

1022日(周二)1900-2030

专题讲座:青年党员应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人文楼520

鄢奋

1022日(周二)

20:4022:10

专题讲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人文楼520

傅慧芳

1023日(周三)

14:00—15:30

专题讲座:严守党的纪律,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

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论述》

人文楼520

张爱民

1023日(周三)

15:40—17:40

自学:《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

人文楼520

 1023日(周三)

19:00—21:30

反腐倡廉从我做起

人文楼520

寇伟

1024日(周四)

14:00—15:30

党员应该坚定理想信念

人文楼520

陈一收

1024日(周四)

15:40—17:40

自学:《共产党宣言》

人文楼520

1024日(周四)

18:00—19:30

心得交流

人文楼二楼会议室

注: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2:培训班学员名单(共21人)

研究生18级:程易飞、庄嘉伟(共2人)

本科生16级:郑泓灵、胡铃越、周雅芳、郑凤娟、谢祝娟、康凯悦、罗艺涵(共7人)

本科生17级:黄博超、吴慧玲、杨铭、刘明超、曹淑娴、强巴赤来、梁婕、沈雨岑、林存炜、边悦鑫、连悦歆(共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