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和行业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5〕6号)、《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审定,现将初审符合2026年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7989。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硕导招生资格确认汇总表.xlsx
法学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