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更幸福》

发布时间:2012-12-04浏览次数:325

2012年闽粤两省宪法学研究会年会综述

2012年闽粤两省联合举办的纪念我国1982年宪法实施30周年年会于121日上午在福建省人大培训中心隆重召开。会议开幕式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福建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杜力夫主持。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张大共出席了这次会议,并致开幕词。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刘连泰、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和广东商学院副校长杜承铭也在开幕式上致辞。

福建师范大学宪政研究中心主任黄晓辉教授主持第一单元的主题报告。深圳大学邹平学教授、厦门大学刘连泰教授和广东商学院邓世豹教授分别以《1982宪法第31条辨析——兼论现行宪法在特别行政区的适用》、《政治宪法学的疏漏与吊诡》以及《当代中国公务员的宪政意识的实证分析》为题,向会议作了主题报告。

会议分三个单元进行了研讨,分别由深圳大学邹平学教授、广东商学院杜承铭教授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立法处处长王少伟主持。黄晓辉教授作了《从人治理念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新中国诞生以来党的治国理念的演进》的发言,提出:“依宪治国”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广东商学业院朱孔武教授从国家征税权的角度出发,以《论国家征税权正当性之宪法解决》为题做了发言,他详细追溯了征税权的合法性论证的历史,提出征税权的正当性问题必然要由宪法来解决,国家征税权的行使应更多考虑社会弱势群体。来自福建漳州漳浦县人民法院的林振通法官以《涉诉信访综合治理机制之建构——宪法保障人权与裁判既判力冲突衡平出发》为题,分析了涉诉信访问题的困扰,提出涉诉信访综合治理机制建构的设想。中山大学孙莹博士的发言的题目为《论人大质询的启动要件》,她指出,只有质询制度的有效运行才能保证人大行使宪法与法律赋予的权力时,“由‘橡皮图章’转变为‘钢铁图章’”。福州大学沈跃东博士的发言《论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的实施——以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为中心》,从宪法规范和立法事实考量的角度论证了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具有合宪性,并从乡镇政府对环境保护享有管理权力的角度强调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机制必须得以重视和有效运行。深圳大学叶海波博士从政党制度演变的角度探讨了政党制度的宪政角色。他简要回顾我国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颁布的四部宪法,从中归纳出党在我国不同历史阶段的领导方式的变化,提炼出这四部宪法规定的党在制定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上的宝贵经验,同时也深刻认识到了党在带领人民摸索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走过的弯路,进而将视线投向当下,结合党在现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党自身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十分宝贵的建议。漳州市委党校管理学副主任洪碧华副教授发言的题目为《构建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解析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内涵和意义,提出了有关建设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几点对策。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滕宏庆副教授以《我国律师执业权利的地方性规定探析——在新律师法与新刑诉法之间》为题,列举了游离于国家法制的地方性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并提出,律师作为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天使,中央和地方应合力保障律师的权利。广东商学院杜承铭教授以《地方自治的宪法之维》为题进行了发言,他从“自治”的含义,地方自治的存在因素入手,分析了地方自治的宪政意义,指出建立和完善对授权性地方自治的宪法监督既是我国监督制度完善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我国国家结构形式法律制度体系和我国地方自治制度体系的紧迫要求。广东商学业院涂四益博士以《宪法文本中的联邦主义因素》为题,指出宪法文本中的联邦主义因素的内容,分析了省区级国家机构的权力渊源和纠纷解决方式、最后点出了我国国家机构的宪法文本规范中的联邦主义因素与中央的集权主义因素之间的矛盾并没有阻碍政治的运行的现实原因。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叶菲菲同学以其研究成果《公益组织(NGO)在中国的生存问题之浅谈——兼论宪法中结社自由的实现》为题做了发言。她首先叙述了结社自由与我国NGO的发展过程,分析了我国NGO的现状,探讨了结社自由权实现中的问题,强调NGO作为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中结社自由权行使的结果,其良性存在必须要有国家完善的制度保障。

刘连泰教授、朱孔武教授、叶海波博士、郑琼现博士以及沈跃东博士等对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点评,他们对发言人过人的才华和敏锐的思维表示了高度的赞赏,同时也展开了激烈的思想交锋,整个研讨会发言踊跃,互动积极,讨论热烈,学术气氛浓郁,本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立法处处长、福建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秘书长徐华主持本次年会闭幕式,广东商学院法学院院长、广东省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邓世豹教授对会议作了总结。本次年会闽粤两省宪法学者欢聚一堂,各抒己见,冷静回顾了我国1982年宪法所走过的30年风雨历程,理性地总结了历史的宝贵经验,与会者有理由相信,我们的宪法会更幸福,我们的宪政之路将更坚实!

 

 

(杜力夫、陈泓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