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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团委、学生会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7浏览次数:276

 

各团支部、各班级:

我院第十届团委、学生会干部任期即将届满,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团学各项工作向前发展,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思想优、能力强、素质硬、作风正、方法活”的团学干部队伍,不断完善学生干部队伍选拔任用制度,经法学院团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通过竞聘公开选拔团委副书记等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开渠道,拓宽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符合高素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团学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参加对象

法学院2011级、2012级全体同学

三、竞聘职位

部门

职位招聘人数

竞聘轮次

团委副书记

1名(20111名)

第一轮

学生会主席

1名(20111名)

第一轮

学生会副主席

2名(2011级、2012级各1)

第一轮

主席团助理

2名(20122名)

第一轮

团委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2-3名)

第一轮

组织部

部长、副部长(2-3名)

第一轮

宣传部

部长、副部长(2-3名)

第一轮

实践部

部长、副部长(2-3名)

第一轮

记者团

部长、副部长(2-3名)

第一轮

科研部

部长、副部长(2-3名)

第一轮

学生会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2-3名)

第二轮

学习部

部长、副部长(2-3名)

第二轮

外联部

部长、副部长(2-3名)

第二轮

文娱部

部长、副部长(2-3名)

第二轮

体育部

部长、副部长(2-3名)

第二轮

生活部

部长、副部长(2-3名)

第二轮

治保部

部长、副部长(2-3名)

第二轮

社团联合会

主席、副主席(2-3名)

第二轮

   四、竞聘时间、地点

项目

 

程序

 

时间

 

地点

 

报名

第一轮截止时间:

526 18:00

第二轮截止时间:

531 18:00

 

办公室

资格审查

526日、531

新校区

竞聘演说(第轮)

528日(晚1900

模拟法庭

结果公示(第一轮)

530

新校区

竞聘演说(第轮)

62日(晚1900

模拟法庭

结果公示(第二轮)

64

新校区

任前考察公示

64-65

新校区

决定任免

66

新校区

五、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

2、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能够带动同学为学院工作而努力,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参加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职位竞聘必须担任过学校或学院两委正副部长、年级团副、年级主席(包括副主席)、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丰富的团学工作经验、良好的心理素质,热心参与学院团学工作。

4、参加副主席、主席团助理、各部部长、副部长职位竞聘必须担任过学校或学院班团干部一年以上(包括干事),热心参与学院学生工作,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良好的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的同学:

(1)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曾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2)专业成绩突出、获得校奖学金、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级考试、计算机一级;

3)曾参与策划组织学校、学院重大活动,工作能力突出、综合表现优秀。

六、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竞选演说、任前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学生干部公开选拔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和学生代表评分小组对竞选演说情况进行评分,法学院团委对竞选工作进行监督。

1公开报名。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如本人服从调剂,请在报名表相应栏目注明拟调剂职位(每人有2个调剂方向,也可填写服从任何调剂)。参加第一轮竞选的同学,拟调剂职位也应为第一轮所选拔职位,第一轮竞选职位和拟调剂职位均失败的同学,可在第二轮选拔中继续参与职位竞选。报名表请于各年级群下载,提交时请务必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报名表格一式两份,第一轮请于52618:00交至团委办公室主任傅嘉琳(D4-110同学处,报名表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513145245@qq.com,电话:18259063365。第二轮请于53118:00前交至傅嘉琳处,第一轮竞选失败的同学第二轮不用继续参与竞聘演说。今年竞选职位与往年有所不同,主席团不变,其余各部门竞选职位不分正副,均为部门名称。最终人员确定由公开选拔工作机构按年级、分数等原因进行调节确定,如有特殊情况会采纳本人意见。例:(第一轮)竞选学生会副主席,第一调剂主席团助理,第二调剂团委实践部。(第二轮)竞选学生会办公室,第一调剂学生会学习部,第二调剂学生会外联部。

    2资格审查。经学院学生干部公开选拔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分别于527日和61日向全院公布两轮竞聘人员名单。

3竞选演说。由法学院老师、学生干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分。竞选演说主要内容为任期内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思路,每位竞选者演说时间不超过5分钟。注:自我介绍和竞聘方案可以使用POWERPOINT等其他多媒体软件制作而成的课件进行现场演示。

4学生代表评分。从各班级推选1名思想素质好、表现优秀的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竞聘演说和面试进行综合评分。

5、综合成绩。竞聘人员的竞聘演说成绩、学生代表评分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标准分制换算,竞聘演说及面试成绩占50%、部长测评占30%,学生代表评分占20%、形成竞聘综合成绩,作为选拔任用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6、决定任用。根据竞聘综合成绩确定人选,并在其所在班级及担任过的两委部门中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任用结果向全院公布。

7、公开选拔任用的学生干部届期一年。学院将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建立学生干部的培养培训计划、严格学生干部的使用考核和流动等相关制度,实行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团委将在学生干部任期3-6个月内对两委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优秀、表现突出者,推荐为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团学干部等荣誉称号,不能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学院对任职届满、工作合格的学生干部颁发任职证书、在学年综合积分考评中予以加分奖励,并在毕业就业中给予优先推荐。此次竞聘落选者可优先考虑为各部门委员、干事人选。

七、公开选拔工作机构

我院学生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机构设在我院团委、辅导员办公室。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各班级、各团支部要深刻领会学院公开选拔团学干部工作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和支持学院公开选拔工作。各年级辅导员应及时沟通信息、反映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监督,欢迎广大同学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向法学院学生干部公开选拔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

以上各项条款解释权归属法学院学生干部公开选拔委员会。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

姓名

 

班级

 

性别

 

(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英语水平

 

联系电话

 

住址

 

有何特长

 

曾任何职位

 

在校奖惩情况

 

工作经历

 

拟竞聘

职位

 

 

 

第一调剂

职位

第二调剂

职位

个人学习简历(高中至今)

起止年月

所在学校

担任职务

证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