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第一届体育节暨第十届田径运动会乒羽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7浏览次数:193

 

一、活动举办单位

主办:院体育部   承办:院社联乒羽协会

二、比赛时间:

乒乓球: 2013327         13: 3018: 00

羽毛球: 2013330         120018: 00

三、竞赛项目:

乒乓球:男女混合团体(男单、女单) 出场顺序:第二位和第四位必须为女生

羽毛球:男女混合团体(男单,女单,混双,男双,女双)  出场顺序:女双、男单、混双、女单、男双

四、竞赛办法:

乒乓球:每场比赛采用一局决胜、每球得分制,五个人都进行比赛,赢多则胜;小组赛每局11分制,11平后,领先2分者胜,1515时,先到16分者胜,决赛每局21分制,21平后,领先两分者胜,2525时,先到26分者胜。比赛第一阶段为小组赛,第二阶段为决赛。

羽毛球:每场比赛采用一局决胜、每球得分制,五个项目都进行比赛,赢多则胜;小组赛每局11分制,11平后,领先2分者胜,1515时,先到16分者胜,决赛每局21分制,21平后,领先两分者胜,2525时,先到26分者胜。比赛第一阶段为小组赛,第二阶段为决赛。

    团体比赛名次计算方法:6个行政班分为两个小组,每组3个班,小组赛时,先在小组内部决出一、二、三名次,决赛时,两个小组相对应的名次进行决赛,即第一名次的两个行政班决出团体比赛的第一、第二名,第二、第三名次的比赛结果,依此类推。

    个人项目名次计算方法:胜者个人(双打项目则为获胜的组合)积分1分,负者个人(双打项目则为获胜的组合)积分0分,赛后根据积分高低决出各个项目名次。若一个班各场比赛上场选手不同,积分不叠加(如:某班第一场男单张三胜,张三积分1分,第二场男单李四胜,李四积分1分)。双打项目搭档必须固定。

注:具体分组在比赛当天以抽签方式进行;比赛双方赛前提交对阵表。

五、奖项设置:

1.              团体比赛按名次获得相应积分,所得积分最终纳入院运会团体总分;

2.  个人项目,对各项前三名获奖者颁发奖状,同时公布获奖名单。

六、报名方式:

本次比赛将以行政班为单位,比赛为团体赛。

乒乓球: 各个行政班的负责人组织人员报名参赛(注:至少5人,且5人中至少有2人是女生,不得兼项;未提前报名者不得参赛),再由负责人将名单汇总到院乒羽协会副会长张灯美(18050194043处。

羽毛球:各个行政班的负责人组织人员报名参赛(注:至少8人,多12人,不得兼项;未提前报名者不得参赛),再由负责人将名单汇总到院乒羽协会会长蔡贵光(18760447977处。

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325日晚

八、相关要求:

1、对于比赛时严重违反体育道德风尚的选手,我们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各领队要组织好队员提前十五分钟到场签到;

3、领队要监督好本队的队员,注意保持赛场清洁卫生;、

4、各领队带领各自队员做好赛前热生运动;

    5、比赛过程中请尊重裁判的判决,如有疑问可与裁判或本次比赛总负责人商量。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