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2012级新生应征入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7浏览次数:686

 

    为了进一步培养并强化学生的自强意识,依法对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现将我院2012级学生入伍情况公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入伍名单

    2012级胡之皓同学

二、奖励决定

    为表扬其行为,现决定对入伍同学进行困难补贴1000元。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