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1届本科生毕业实习计划

发布时间:2011-09-20浏览次数:2542

为加强实践环节,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定于2011年9月12日到2011年11月30日和2012年2月1日到2012年3月31日两阶段,组织2008级全体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具体计划如下:

一、实习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过毕业实习把在校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1、通过实习,让学生进一步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参加社会工作奠定基础。

2、通过实习,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

3、通过实习,培养学生调查研究能力,为撰写毕业论文打好基础。

二、实习地点和单位

实习地点:福州。

实习单位(8个):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仓山区人民法院、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台江区人民法院、中院少年庭、元一律师事务所、理争律师事务所。

三、实习安排与实习方式

(一)时间安排:第一批2011年9月12日——2011年11月30日

第二批2012年2月01日——2012年03月31日。

1、实习前期准备阶段

(1)2011年5月4日——6月4日: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实习单位。

(2)2011年6月15日下午开展实习动员大会,确认各组实习名单。

(3)2011年6月24——29日:2011届毕业班期末考试。

2、实习开始阶段:(2011年9月12日开始)各组根据实习计划,定期和不定期报送实习相关材料。

3、实习中期阶段:

(1)2011年10月中下旬:走访第一批实习单位、召开座谈会。

(2)2012年3月中旬:走访第二批实习单位、召开座谈会。

(3)2012年5月上旬:各实习小组和实习生完成实习报告,开展实习评定。

4、实习结束返校及后续工作:2012年5月中旬,召开实习总结表彰大会,开展实习成果收集活动。

(二)实习方式

主要采用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这样便于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动态,避免松散走过场应付了事,达到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将毕业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四、实习要求与实习报告

1、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根据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大纲、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实习进度安排;

(2)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保密、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协助实习单位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3)会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有关人员,具体指导学生的实习,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掌握实习进度;

(4)会同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指导和批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并提出建议成绩;

(5)与实习单位和学校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学生的实习情况,确保学生实习任务的圆满完成。

2、对实习生的要求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实习。

(2)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出勤者,应提前向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请假。对无故不参加实习者按旷课论处;

(3)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与实习单位的同志搞好团结,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组织各项活动;

(4)实行集中实习的同学应按实习基地协议要求进行实习;

(5)实习期间应每半月需向学院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并将作为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6)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鉴定表上,做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7)实习结束后,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必须按时返校并向学院报到。

(8)按规定时间把实习报告等相关材料交给指导教师。

3、对实习报告的要求

实习报告是学生对毕业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

五、实习成绩评定

以学校下发毕业实习手册中的相关规定为准,不再另行制定考核标准;成绩评定方式也是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并同时折算成百分制的形式 。

六、其他相关事项

1、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后连同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材料于2012年5月15日前汇总交至教学科研部;

2、2012年5月20日前,报送推荐优秀实习生名单,并上报相应的材料。

3、教学科研部对学生毕业实习的最终成绩和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材料于2012年5月 30日前报送教务处。


 
 福建师范大学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第一批实习学生名单

 

实习时间

实习单位

实习人数

实习学生名单

组长、考勤员

2011-9-12——2011-11-19

福州中院

19

林智孟、蓝蓉、何山、林禧、温丽燕、钟雅婷、

曹小燕、曾鸿坤、周瑞壬、裴毅地、张旭、傅剑锋、李思容 、张婧、陈璐、朱健、杨晓龙、郭凌、陈湘晔

组长:周瑞壬

考勤员:张婧

 

台江区法院

7

苏秋祝、谢紫薇、曹文政、

兰林滢、周凤婷、高金辉、

陈婷

组长兼考勤员::苏秋祝

 

 

仓山区法院

19

唐钊、陈珺媚、叶怀求、

王辰、陈先烜、王耀鸿、

杨清、郭海文、陈科、

张玲、兰凌宇、柯黎、

曾志娇、金秀丹、陈洁、高超、姚海东、游鎣、郑慧珊

组长:郭海文

考勤员:曾志娇

 

福州中院少年法庭

3

肖小玉、罗泽群、周佩

组长兼考勤员:罗泽群

 

福州市检察院

10

郑秋云、王增奎、吴丽云、

雷萍、林源、吴岳雄、

蓝文芳、刘湘琳、

周霖蔚、吴海霞

组长:周霖蔚

考勤员:吴海霞

 

仓山区检察院

8

易菊华、吴洁、唐兰、李琳、陈志标、钟敦果、郎燕玲、陈璐婷

组长:吴洁

考勤员:郎燕玲

 

南靖法院

6

林宏慧、许旭菲、吴莹、王冬梅、陈秀芳、杨佳旗

组长兼考勤员:王冬梅

 

元一律师所

4

袁涛涛、王铮瑛、叶菲菲

郑元水

组长兼考勤员:郑元水

 

理争律师所

3

卢惠琛、李小维

组长兼考勤员:李小维

 

永安法院

4

郑登添、卢星星、何诗、姚茹、

组长兼考勤员

卢星星 

合计

 

83

 

 

第二批实习学生名单

 

 

 

 

2012-1-302012-3-30

福州中院

18

林嘉锟、邵康、杨兵、

洪露、吴海娜、

邱晨露、张光耀、张俏、

雷义兴、栾清、谢艺萍、

马欢欢、张国栋、周建智

董平、陈晓龙、曹晴、

黄可欣、

组长:张国栋

考勤员:雷义兴

 

台江区法院

7

王阳天、林鸿宇、刘依宁、

郑培登、李永航、

罗燕萍、徐晓强

组长兼考勤员:徐晓强

 

仓山区法院

19

钟荣树、陈益杰、闫阗慧、

许梅珍、雷希佩、庄桂萍

韩叙、狄运、路聪慧、吴思、王文敏、刘苏碧、陈志灵、蔡晓军、李灿同、蔡秋成、林君、柴文梁、蔡清秋

组长:钟荣树

考勤员:王文敏

 

福州市检察院

7

王凯、施汉锋、李臻、林昕、赖金明、潘玲玲、姬宇涵

组长兼考勤员:李臻

 

永安法院

1

罗燕园

组长兼考勤员:卢星星

合计: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