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优质教学教案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07-07-12浏览次数:125

 

备课环节是影响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也是进行课堂教学的主要环节,教案是教师备课的结晶,是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设计的教学方案,是教师上课的依据,也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必要措施。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促进我院教师备课环节的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优质教学教案评选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 评选范围    
    
凡面向我院本科生开设的课程,经过两轮以上(含两轮)实践教学检验的教学教案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时间  
    
院级优质教学教案的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时间由教科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评选标准  
    
具体参见《福建师范大学院优质教学教案评选指标体系》。此指标体系也是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师教学教案进行随机检查时所依据的标准。  
    
.评选办法    
    
优质教学教案的评选工作由教科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
申请教师首先填写《法学院优质教学教案申报表》一式三份, 向所在教研室提出申请。  
    2.
各教学单位按照《校优质教学教案评选指标体系》组织初评,并填写初评意见。然后择优选送参加院级优秀教案的评比。  
    3.
教科部组织各学科骨干教师,根据评优指标体系对各教研室选送的教学教案进行评审、打分,并给出评价意见。  
    4.
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入选优质教学教案及奖励等级,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并向全院公布评选结果。  
    
.奖励办法  
    1.
对评出的优质教学教案由学院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荣誉证书和奖金归编者所得,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扣留或提成。  
    2.
入选的优质教学教案,学院将汇编成册,作为教学交流资料。  
    3.
获院级优质教学教案奖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及教学评优时,学院将给予优先考虑;  
    4.
对获奖的优质教学教案,学院将择优推荐参加校、省或全国优质教学教案评奖。  
    
六.其他事宜  
    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办法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优质教学教案评审表

                          
    
00六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