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晚7时,法学院邀请到莆田市检察院蔡福华副检察长于模拟法庭为同学们带来一场题为《民事检察监督》的学术讲座。
蔡福华检察长就民事检察监督的五个问题以新民诉法规定为视角展开讲座。在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问题上,他批驳了检察机关不能对当事人诉讼违法行为监督的观点。他认为对于这些违反诚信规则,双方串通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虚假诉讼行为,检察机关应予以监督。紧接着他也谈到自己对于民事检察监督方式及其试用的理解。在讲到申请监督和发现监督两者关系如何界定时,他清晰地阐明了两者的区别和适用条件,将往往被曲解的两个监督剥离了出来。他还针对执行检察监督应当如何监督和民事检察监督的边界这两个问题谈及自己的看法。已经不同程度接触法律、研习法律的法科学子认真聆听这场精彩的讲座,同时记录重点,进行问题互动,共同进行民事监督的探讨。
蔡福华检察官不仅仅限于法律的规则谈法律,他更多地是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与同学们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良好有序的互动展现了法学学子善于学习,善于发问的学习态度。整场讲座学术氛围浓厚,不仅锻炼了法律人的思辨性,同时也是一场有意义的实践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