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招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人事代理)资格复核和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2浏览次数:529

根据《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招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人事代理)方案》要求,现将资格复核和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核和笔试(或技能测试)名单

经初审,确定实验工作人员岗位4名报考者为参加笔试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报考岗位

报名序号

姓名

法学院实验工作人员

16547

江培春

16553

官胜男

16556

何佳佳

16558

刘丽芳

  

二、资格复核

1、时间:2018628日(星期四)1240前。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二楼208办公室。

3、考试前,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核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②准考证(现场发放)

③二代身份证。

④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其他材料。2018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

1、时间:2018628日(星期四)1300—1500(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二楼会议室。

3、相关要求:

1)笔试主要考察与岗位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笔试结束后,由专家进行评卷。考生于201862815:40前到笔试考场,由工作人员宣布成绩及入围面试人选。

  

四、面试

1、时间:2018628日(星期四)1550前报到;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二楼208办公室。

3、面试注意事项: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合计15分钟(含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面试期间不得透露个人信息。面试实行入围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中途离场,考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五、其他事项

1、考试安排、考核、体检及其他注意事项请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拟聘用人选公示在福建师范大学招聘网站(http://zp.fjnu.edu.cn/)查询。

2、学校在15个工作日内,将已缴费但初审未通过人员的报名费退还原缴费银行卡,请相关人员注意查收。

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988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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