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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彤彪教授莅临我院开展“法律的一般性及意义”讲座

发布时间:2021-10-23浏览次数:560


20211022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史彤彪莅临法学院开展题为“法律的一般性及意义”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杨垠红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老师及2021级全体研究生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史彤彪教授以一首歌曲《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调动现场气氛,将“特别”这一概念对应立法中的特权与迫害,引出“法律的一般性”这一报告主题,从思想史考察、法治意义与保障机制和实证(实例)分析三个方面展开阐述。

史彤彪教授指出,法律的一般性是指法律适用对象的普遍性,不针对个别而特殊的事件和行为(人)立法。他重点介绍了亚里士多德等学者提出的理论观点,并表明法治的三个要求:法律至上、法的普遍性、法的自治性。接着,围绕法治的价值与意义,史彤彪教授讲述了保障平等、维护法律的稳定性、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法治的基本要求等内容。在阐述实证分析这一模块时,史彤彪教授借由西塞罗之死等16个例子,深入浅出地论证了违反法律的一般性要求会导致的结果及其缘由。最后,史彤彪教授以“特别”二字收尾,表达了对法学生们未来发展的殷切期盼,并向在座的各位师生送上真挚的祝福。

通过史彤彪教授体系化地讲述,同学们享受了一次“理论—思想—实例”兼具、抽象与具体兼得的学术盛宴,深刻领会了法律的一般性及其意义,从多维度增加了对法理学和法律史的思考和理解。最后,杨垠红教授进行了精彩的总结发言,本场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法学院 吴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