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共同发起成立“师大法学联盟”并发布上海共识

发布时间:2023-07-05浏览次数:351

75日上午,我校法学院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华东师范大学法学与昂等过国内15所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发起“师大法学联盟”,并共同发布上海共识。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作为联盟发起单位,将同其他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更为密切的合作,提升我院在师范院校的影响力。

 

我院杨垠红院长在随后的“首届师大法学院长论坛”上做题为《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以跨学科交叉融合为切入点》的交流发言。杨垠红院长介绍了我院“多学科、多层次、宽口径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就课程体系设置、专业内涵发展、虚实相济培、理论实践结合、国内涉外并举等具体内容做了介绍。

 

成立仪式上,各院校代表讨论并通过了《“师大法学联盟”上海共识》(以下简称《上海共识》)。“上海共识”强调,联盟成员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致力于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倡议各成员单位借助师范类院校专业特色,共同形成法学专业与师范类专业融合发展特色,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

据悉,“师大法学联盟”的成立旨在围绕“师范性院校法学专业教研特色”展开深度合作,搭建全国范围内师范性院校的合作平台。“师大法学联盟”将保持开放性,欢迎全国各地师范大学开设法学本科专业的学院成为联盟成员。未来将每年举行一次“师大法学院长论坛”,并将密切关注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合作开展学术活动,共同塑造“师大法学”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