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自考生论文答辩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3浏览次数:435

1答辩时间2014913(周六)上午830地点:仓山校区11号楼111室。

2缴费时间912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每生600(缴费方式:先到仓山校区11号楼111室领取建设银行帐号,将600元存入该帐号,在存入凭证上写上姓名,到阎老师处换取学校正式发票),请同学们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事宜。

3换取发票时需提交论文材料。即《开题报告》《成绩表》及论文各二份(按开题报告成绩表论文这个顺序夹好),未缴费和提交论文材料者不得参加答辩,论文定稿和签署意见需在答辩前三天完成,以确保答辩顺利进行。

4、学生答辩顺序采取随机编排,答辩中论文需做修改或需重新答辩的,应根据答辩老师的整改要求,在一周内将修改文稿送交阎老师,视情形安排第二轮答辩,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毕业论文无成绩,需下次再申请。

5、本次论文答辩成绩常规下在11月初公布,如果全部课程已通过的,务必在1115前将毕业申请材料提交阎老师(新校区人文楼二层015室),逾期无法办理毕业申请。

友情提示:

1)查看论文成绩:点击——福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实践考核。

2)毕业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历史成绩表(网上下载)、毕业生鉴定表(网上下载),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含社会大自考的),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专科证书网上认证(学信网下载——有二维验证码的版本)。

特别注意:因某种原因不能如期答辩者,请务必在99日前告知阎老师,以便做好出票前准备工作。

上述通知请互相转告,如有不解可咨询22867992,或13705999333老师。

 

 

法学院继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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