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免监考班级名单公布和奖励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7浏览次数:843

 

    为了进一步培养并强化学生的诚信自律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学校决定在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各种考试中,以自然班级为单位,试行免监考制度,现将我院获此殊荣班级名单公布并进行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一、免监考班级名单

09级法本3   09级法本4

二、奖励决定

    为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现决定对免监考班级奖励现金1000元。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