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党校法学院分校关于做好2012年党员、预备党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6浏览次数:6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校党委《关于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师委综〔201015号)等精神,及校党校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党员、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将2012年党员、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党员每月一次由党支部组织自学,预备党员参与支部组织学习,并参加20123-20124月的集中学习。

    二、学习目的:

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树立学习意识,养成终身学习习惯,争做学习型党员。尤其是预备党员,要通过培训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意识和责任感,争当优秀的共产党员。

三、培训对象:

法学院全体党员、预备党员

    四、培训形式:党员以自学为主,预备党员以课堂教学、专题辅导为主,并采取观看影像、社会实践、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进行。

    五、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相关知识

3、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及2012年全国两会精神

4、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5、中央及省委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文件精神

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导读

7、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

8国内国际重大时事政治

9校领导新学期工作部署大会讲话以及有关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等

10、校党校分发的其他学习材料

六、培训要求:

1、全面落实“四要”,即态度要严肃、目的要明确、时间要保证、学习要深入。

2、坚持正确学风:一要集中精力学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绩;二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促进学院事业发展。

3、各党支部要在今年1210日前将支部党员和预备党员学习情况做书面总结上交到学院党委。

 

 

 

附件1: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日程安排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法学院   党员预备党员培训   通知

  送:校党委组织部,学院各党支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13日印发

 

附件1

    校党校法学院分校2012年预备党员学习日程安排表

 

时间

学习内容

地点

主讲人

325日(周日)

9:00-11:30

开学式

专题讲座: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

待定

黄晓辉

325日(周日)

15:00-1700

  专题讲座:党的三基知识辅导

待定

 

328日(周三)

15:00-17:00

  交流讨论:大学生如何提高党性修养

待定

陈森霖

331日(周六)

9:00-11:00

专题讲座:端正入党动机,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

待定

黄张华

331日(周六)

15:00-17:00

专题讲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高校学生党建

待定

张人民

404日(周三)

14:30-17:30

课外实践活动:与院“青协”同学一起爱心支教

待定

 

407日(周六)

9:00-11:30

专题讲座:党的历史知识辅导

待定

郑晓玲

407日(周六)

15:00-17:00

观看电影《大国崛起》

待定

 

411日(周三)

15:00-17:00

专题讲座:正确树立大学生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待定

王佳龙

421日(周六)

9:00-10:00

闭学式

待定

待定

注: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