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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经纬教授:“民法研究:问题、常识与创新”

发布时间:2018-12-27浏览次数:719

1225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柳经纬教授莅临我院开展题为“民法研究:问题、常识与创新”的讲座。本次讲座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学院副院长张莉教授主持,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等众多师生到场参加了本次讲座,现场气氛活跃,座无虚席。

柳经纬教授首先针对本次讲座的主题进行了细致易懂的分析,他从自身的专业学习经历出发,认为民法学的研究需要从常识入手而不是一昧的追求创新。本次的讲座柳教授主要了分享了几个方面的问题,柳教授认为科学研究要点,一是发现问題,二是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解决问题方法,一是常识;二是创新。柳教授运用我国民法学研究中社会转型产生的问题和制度重建存在的问题,详细生动的为同学们分析了认可常识的重要性和过度创新的不妥之处。柳教授总结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在常识与创新的关系上,通常应道循这样的规则:只要常识能解决问题,不轻易谋求创新,除非常识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才有必要谋求创新。这一规则应成为法律人追求问题解决的基本观念,并贯穿于立法、司法、法学研究乃至于法学教育之中。

随后,柳教授针对我国民法中的常识与创新检视和民法发展史上的创新进行了阐述。民法经过了数千年的发展,知识体系已经相当成熟,在这个体系内留给中国学者创新的空间微乎其微,因此柳教授认为,民法研究应当多点常识,少点创新。

讲座的最后,张莉副院长对本次讲座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归纳,并提到了自己第一篇民法论文的发表就是受到柳经纬教授的启发而成的,同时对柳教授莅临我院开展内涵丰富的讲座表达了感谢。接着,柳经纬教授与现场同学进行了互动问答,同学们积极发言,提出自己的想法和疑惑,都得到了柳经纬教授通俗易懂并简明扼要的回答,柳教授渊博的知识涵养和扎实的学术精神使同学们受益匪浅,本场讲座在阵阵掌声中落下了帷幕。

(供稿/法学院 郑思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