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妇女联合会和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举办法律讲堂

发布时间:2016-12-12浏览次数:474


    2016127日,福州市妇联与福师大法援在模拟法庭联合举办了“法律伴我行,放飞青春梦”知识讲堂活动,本次活动邀请到了市妇联副主席娄月琴女士、福师大法学院团委书记梁莹老师与罗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兼心理咨询师蓝奥老师,法学院的200多名学生则有幸聆听了这次讲座,并且在此次活动中与老师积极互动。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娄月琴女士发表了关于知识讲堂活动的重要讲话,阐述了举办该活动的背景、目的和美好愿景。12.4宪法日是国家法制宣传日,并且于2015121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今年31日也开始正式实施,因此福州市妇联响应12.4宪法日的法制精神,利用此次普法的契机,让关注、保护妇女权益的观念和意识深入校园,提高在校大学生对保护自身权益重视,特别是女大学生在生活、恋爱和就业等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并且希望同学们能通过参加此次活动能够有所收获。

其次,蓝奥老师开展了题为“守法、守身、守业”的讲座,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关于女大学生在恋爱、求职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第一从就业方面剖析了关于女性现今所遭遇的就业歧视,还有大学生兼职面临的种种陷阱。并建议同学们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理解和运用,重视在求职过程中劳动合同的签订、预防“低工资,高奖金”的欺骗等。第二,从经济生活方面,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了当下热议的某些慈善募捐、裸条借贷的合法性,警示同学们要通过正确的途径实现自己的善举或者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第三,从恋爱方面,讲到了大学生同居、恋爱时裸照被泄露的现象。女生在恋爱的过程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不仅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的隐私权、名誉权,也要自重自爱,从源头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




  本次活动获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大家一致表示此次活动在乐趣中收获知识,用一些实践性的案例和思维向同学们传授大学生防骗、女大学生如何自我保护和妇女维权问题。本次活动是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制定的“法治妇联”的要求,为了给在校女大学生提供恋爱帮助和就业指导,让女大学生们能够健康恋爱,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