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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与各主体责任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808

2018922日,绿色发展与各主体责任学术研讨会在榕城福州举行。本次会议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与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由福建师范大学绿色发展法律制度创新研究团队承办,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协办,并得到了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的大力支持。参加本次研讨会的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来自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的实务界精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代表,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博士,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的教师代表。

研讨会开幕式于922日上午9时进行,开幕式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锋老师主持。开幕式上,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唐绍均教授分别致开幕词。

主题发言环节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琳教授主持。主题发言环节中,武汉大学柯坚教授、重庆大学唐绍均、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原庭长祝昌霖法官、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李晓玫处长、福建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林英主任分别作精彩的主题发言。厦门大学朱晓勤教授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研讨会还围绕绿色发展与法律保护、绿色发展与司法保护等主题进行了专题研讨。绿色发展与法律保护专题研讨由福建师范大学魏树发教授主持,重庆大学王江副教授、内蒙古财经大学落志筠副教授、上海海洋大学卢锟博士、福建省社会科学院陈思宇博士、福建师范大学邓晓东副教授分别作了发言。武汉大学柯坚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绿色发展与司法保护专题研讨由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与行政检察部李晓玫处长主持,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陈开艺专职检委、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志灯法官、贵州医科大学龚学德副教授、贵州大学李一丁副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施志源副教授分别作了发言。福建师范大学刘方权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

研讨会闭幕式由张琳教授主持,林旭霞院长致闭幕辞。林旭霞院长在致辞中感谢了各单位对于本次研讨会的支持以及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并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的研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