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自考生论文答辩通知

1、缴费时间:2018922日(周六)上午800—900,每生600元指导答辩费(现金缴交)。

未缴费、未经指导、未签署意见及导师未署名者不得参加答辩;

2、缴费后900根据抽签决定答辩顺序(上午900开始——结束)。

3、答辩前,请同学们提交两份论文材料(按该顺序—开题报告—成绩表—论文,一式两份夹好)。

4、答辩地点:师大仓山校区11号楼二层大厅(文科楼后面、图书馆傍边)

特别提示:

1、请申请者把握机会,尽可能参加,错过需等待一年,重新申请。今后,论文答辩申请与毕业审核均由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到时请查看网继院网页。

2为方便同学们缴费和索取学校发票,事先学院与校财务部门协调,提前开出每生600元发票,故同学们必须在2018915日前完成论文,并告知阎老师是否参加答辩,以免退票麻烦。

希望同学们遵守上述规定,共同配合,相互理解与支持。

本次论文答辩咨询:2286799213705999333阎老师

2018910


版权所有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建师大旗山校区文经楼二层 电话:0591-22867987 邮编:350108
[频道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