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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院长林旭霞教授获评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

发布时间:2019-12-09浏览次数:1471

126日下午,由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法学会主办,福建法治报社、法制日报社福建记者站承办的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在福建会堂隆重举行。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田湘利,省政协副主席杜源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出席颁奖礼,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王敏夫为颁奖礼致辞。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荣获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据悉,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经过一个多月的初评、媒体宣传、公众投票及专业评审等环节,共评选出“十大法治人物”及10位提名奖获得者。他们都是对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特别是在推进依法治省、弘扬法治精神、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或集体。

“三尺讲台,传道授业,你培养了福建政法界大批中坚力量,种得桃李满天下;潜心业务,热心公益,你奋斗在法治理论与实践的第一线,硕果累累留美名;你是学科领头雁,你是立法助推器,福建法治前行的路上,必将铭记你的贡献!”这是“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组委会给林旭霞教授的颁奖词。

在颁奖现场,谈及此次获奖感受,林旭霞院长表示——

感谢主办方和各参与方搭建的评选平台,感谢所有的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们的热情投票,感谢评委们的信任和厚爱,让我有幸获此殊荣。

于我而言,荣誉当属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有谚语曰:“要走得快,就一个人走;要走得远,就一群人走。”我今天的成就得益于我的身边始终有一群学术精进、锐意进取的我的师长和同仁们,得益于充满青春朝气、勇于追求卓越的我的学生们,是他们给予我不断探索新领域的勇气和信心。

荣誉意味着责任与使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现代制度体系和行为规范的支持,需要理论和实践的创新,需要厚德育人、铸就法治人才。这就是时代赋予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的责任与使命。我们定当不辱使命!

颁奖典礼结束后,林旭霞院长和我院师生代表合影留念。师生们感受着榜样的力量,汲取正能量,激励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