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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言行,争当四有教师

——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学习规范网络言行

发布时间:2019-11-28浏览次数:1371

1127日,法学院于人文楼二楼会议室展开大会学习如何规范网络行为,争当四有好老师。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锋、院长林旭霞、副院长杨垠红、法学院工会主席林少东以及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了会议,学习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李锋主持。

学习会议重点强调了:一、深刻认识规范教职工网络行为的重要意义;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规范网络传播行为;四、规范参加网络活动;五、规范网络平台注册账号行为;六、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七、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共七点内容,明确要求教职工规范自身的网络行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网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最后,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锋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强调了教职工的网络行为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深刻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全体教职工要善于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展育人工作,规范网络平台账号的使用,师表,身正为师;老师的网络行为要符合新时期的教师形象,树立良好的网络职业道德。

此次学习会议进一步增强了我院教师对自身网络行为的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努力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