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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梓太教授:中国生态法治本土化进路分析

发布时间:2019-11-14浏览次数:883

2019118日下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梓太教授莅临法学院开展了题为“中国生态法治本土化进路分析”的讲座,山东科技大学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李光禄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讲座。本次讲座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王长清”校友基金资助,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施志源教授和张冬梅副教授等众多师生参与了本次讲座,全场座无虚席。

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杨垠红教授主持,杨垠红教授对两位教授的个人成就和主要研究领域作了简短的介绍,并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对两位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在讲座正式开始之前,张梓太教授列举了三个实例:秸秆燃烧的问题;电影制作组多次违法穿越中国最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严冬时学校未供暖而要求学生跑步取暖的问题。教授运用三个实例引出了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问题。

接下来,张梓太教授指出我国的环境问题具有其特殊性,即结构性问题,当前我国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使用以煤炭能源为主,石油和天然气相对匮乏。针对这种能源结构现状,仅仅依靠环境保护立法是非常困难的。

紧接着张梓太教授指出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导致我们环境问题的另一重要原因。目前农村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农村的环境问题必须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中央提倡的“转产能、调结构”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一难题。而西部地区的过度开发出现了许多资源枯竭型城市,这些难题警醒我们在环境立法方面应该注重一体化保护,均衡各方面的因素来换一片绿树青山。

最后,张梓太教授指出,我国目前制定和修订了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也在环境执法司法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只要平衡好了各方面的利益问题,环境问题的解决是指日可待的。

听完张梓太教授的精彩发言,李光禄教授对张梓太教授的讲话内容作出了高度的评价,肯定了张教授在学术造诣上的高度成就。同时提出,处理环境问题,法律人必须要有法律人的严谨。同时,因为环境对于人的生活、对我们的子孙后代息息相关,我们也必须带着爱护环境的情怀去看待这一问题。不仅要有法学家的批判情怀,同时也要有本土化衡量因素。

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我们不仅领略到了张梓太教授的个人魅力,同时也深刻感受到了李光禄教授对同学们的殷切希望。同学们表示在此次讲座中,收获颇丰,对于如何走好自己的下一步有了更为准确的思考。

(供稿/法学院 曹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