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论文答辩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4浏览次数:364

一、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1、法学院考生:需通过考试计划的15门以上课程(按法律专业考试计划18门计算,不含英语顶替课程);

2、社会考生:需全部通过考试计划18门课程,或含顶替英语的4门课程(约计21门课程),才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二、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1、法学院学生:历史成绩表,论文答辩申请表(贴上照片),两学年学费依据(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

2、社会考生:论文答辩申请表(贴上照片),历史成绩表,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网上认证,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

 

三、论文答辩申请时间

120141125日——129日提交上半年论文答辩申请材料,于20153月第三周周六答辩。

22015525日——69日提交下半年论文答辩申请材料,于20159月第三周周六答辩。

详见下列流程安排

 

特别注意:

2016年起,由于申请人员不断减少,每年只接受一次的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即安排在每年上半年五月下旬——六月上旬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下半年九月中下旬(约第三周周六)答辩,逾期不候。参照下列流程进行。

 

四、论文答辩相关流程

1、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2、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及时查看法学院网页“通知通告”栏目,进行论文选题,了解撰写要求,格式版本,提交时间等。

在论文撰写期间,可直接与导师沟通联系(选题后有相关老师的电话号码)。

3、与答辩前一周再次查看法学院网页通知,了解缴费时间和答辩地点,对已申请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同学,请务必在答辩前一周告知法学院阎老师,以便有序安排相关事宜。

希望同学们自申请之日起,及时关注法学院网页通知,了解各阶段安排,并按照通知精神,合理安排,认真撰写,符合规范,态度端正,重视过程。

五、学位申请——请根据师大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页相关通知,与法学院无关。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大学城师大旗山校区人文楼二层015办公室  阎老师   22867992(不含双休日)

法学院继续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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