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师大自考生毕业审核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31浏览次数:326

一、毕业生材料:

毕业生手续费:50/生(1118日前先统一交法学院,再转福建师大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209财务室电话:83465146

(一) 纸质材料

专科毕业

1、所有通过课程的历史成绩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

2、毕业生鉴定表一份(学籍档案用)

3、毕业生信息更正登记表(试点专业毕业生文档(附件三)),需附上更改信息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各单位审核原件,审核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如无学生信息更改,此材料不用)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准考证原件。

本科毕业在以上材料的基础上,还需加以下两份材料,并装订一起:

1、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在右上角注明准考证号、姓名、专业)

2、学历认证:上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进行认证,         并下载相关页面(有二维验证码版本)。

(二)电子版材料(学院提交):

a)  毕业生汇总表(试点专业毕业生文档(附件一))

b)  毕业生统计表(试点专业毕业生文档(附件二))

二、工作流程:

(一)1110日—1118日接受考生毕业申请

(二)1118日—1119日通过毕业生审核系统录入毕业生数据,逾期不予接收任何数据。(毕业生审核系统更新包见群共享下载,用户名:福建师范大学  密码:另行通知)

(三)1120日前报送“毕业生材料(纸质+电子版)” 至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206

(四)1120日—1230日配合主考院校完成部分毕业生所缺材料。

(五)2015110日左右,发放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证书。

 

 

附:毕业生鉴定表.xlsx

 

法学院联系电话:22867992    13705999333

 

 

                                                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