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自考报考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4浏览次数:294

各位同学:

    2014年4月份的自考报考工作已经开始,请同学们于2月17日——2月19日(正常上下班期间)到仓山校区文科楼六楼法学院阎老师处报名,逾期不再给予办理,请看到通知的同学互相转告。

    联系方式:阎老师 13705999333。

    另外,特别提示:同学们也可在当地自考办(或教育局)办理报考,只需到当地自考办重新办一张准考证,即办即报就可以了。在成绩通过后,在网上申请转入即可,不必来回往返。

 

法学院继续教育部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