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3-06-05浏览次数:4274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是专为在校本科生开设的考试项目。在校本科生参加自学考试,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就可获得自考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它与目前校内开设的本科二学历二学位不同点在于:自学考试的文凭教育部注册(学信网可查询下载),国内及国外许多国家均认可。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优势

优势一: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第二学历证书,社会信誉好,含金量高。证书属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网,供用人单位查询。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可以报考研究生、参加公务员招考,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承认我国的自考文凭,并允许持有自考学历证书或课程合格证明的自考生,在进入这些国家留学时可直接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

★优势二:拓展专业口径,增加就业选择性,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在当今大学生就业难、社会整体就业压力大的局面下,有利于拓宽和增强普通高校本科生的就业渠道和对社会多元化需求的适应性。例如你的第一本科专业是经济、会计,第二本科专业选择法律,日后就业时会成为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全才,达到112的效果。

优势三:可重新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学习。由于入学分数线的原因,许多学生大学所学专业可能是被动调剂的,并非是自己喜欢的,“二学历教育”给你一个重新选择专业,发展个人爱好,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

优势四:统考课程少。一般自学考试本科考试科目为15门左右,而在校本科生参加自考,只要参加5门课程统考,其它10门或免修或由主考学校组织考试,考试难度大大降低。同时,核心课程及沟通课程的考试引入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即平常的过程性学习考核成绩占30%,考试卷面成绩仅占70%。通过率高。

优势五:费用低。只需多交1年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阶段的学费,便可同时拿到两个本科毕业证书。

优势六:学习周期短。自考一个周期为两年,每年有三次考试机会。本科毕业时,绝大多数同学都能同时自考毕业。节约时间,提高效益。

三、开考专业:法律

四、招生对象全日制普通在读本科生。

五、课程学习及考试时间安排

1、自考本科第二学历的课程分为沟通课程、衔接课程(含实践考核课程)和核心课程。沟通课程包括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学生在本修专业期间成绩合格的,由所在高校提供学习成绩证明,承认其课程成绩及学分;衔接课程(含实践考核课程)由我校负责组织考试(实践考核);核心课程考试门数一般不少于5门,统一使用自学考试规定的教材,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同时,核心课程考试及校考理论课程引入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即平常的过程性学习成绩占30%,自学考试统考成绩占70%。报考者利用课余的时间(一般在休息日和晚间,不挤用现行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间),在所在的高校进行课程学习。

2、核心课程考试时间每年3次,安排在一月、四月、十月。校考课程考试时间一年2次,一般安排在5月、11月(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六、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2年,在校期间若无法通过全部自考课程考试,普通本科毕业后可再回校报名考试。

七、收费标准:1、学费:每学年2640元。2、教材费:按实收取(或自行解决)。3、考试报名费、实践环节考核费用(含毕业论文指导、答辩)按照省财政厅、省物委、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八、毕业证书及学位授予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由福建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福建师范大学共同盖章,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经校学位委员会评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报名办法

向所在高校或报考院校报名,报名时缴交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份,jpg规定版本的电子照片(发至指定的邮箱)。

十、招生咨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继续教育部:05918344231513705999333 阎老师。学院网址:(可查看学院简介)  

  十一、考试计划

核心课程(国考课程)

公共基础课(免考课程)

衔接课程(校考课程)

实践性考核

0243民事诉讼法

0245刑法学

0230合同法

0260刑事诉讼法

5679宪法学

 

0015英语(二)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223中国法制史

0226知识产权法

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242民法学

0244经济法概论

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0247国际法

0249国际私法

0261行政法学

5677法理学

6999毕业论文

注:沟通课程即公共基础课,学生在本修专业期间成绩合格的,由所在高校提供学习成绩证明,承认其成绩及学分。学生在本修专业期间未修的,由所在高校开设课程并由所在高校组织考试;衔接课程如在校本科阶段未修课程,由考生所报学校组织开设并组织考试考核。所列衔接课程考生若已修过,成绩合格的,亦承认其课程成绩及学分;核心课程考试统一使用自学考试规定的教材,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同时,核心课程与校考课程引入学业综合评价,即平常的过程性学习考核成绩占30%,自考统考成绩占70%。报考者利用课余的时间(一般在休息日和晚间,不挤用现行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间),在所报高校进行课程学习(或指定地点学习)。

欢迎成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