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举办第十二期法律学术沙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7浏览次数:189

作为大学生,理论知识是象牙塔中的重中之重,而作为一名法学学子,法学知识的吸纳不只是书本的堆积,更重要的是在相互交流与探讨、辩论中推进理论的延伸。作为新学期的第一期学术沙龙,同时也是2013级新生入学后的第一期学术沙龙,我院将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改革,在保留了原有学术讨论为主的基础上,做了一些环节和形式上的创新,力求为同学们展现一个全新的、更具吸引力但也更加充满学术氛围的学术沙龙,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

“看法”——看天下大律法,说心中小想法。

二、活动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

二、活动时间

925日 晚7:00

三、活动地点

模拟法庭

四、活动执行:

A、活动主题:上海滩的反腐败复仇记

B、活动流程

(一)前期;

1、关于每一期主题:摘取近一两个月内810个时事热点,通过部门讨论、请教老师后确定一个理想的主题,然后在老师的指导下就这一主题分出五个讨论方向。

2、关于五个讨论方向:大一、大二以行政班为单位,大三以年级为单位,通过抽签或其他形式确定自己的谈论选题,然后行政班内部自行宣传,鼓励同学们积极思考,最后选出一名代表成为活动当晚的“主讲人”。

3、前期宣传:(1)制作红头文件,贴于院宣传栏及13级宣传栏进行宣传;(2)与宣传部联系,制作一张海报,活动当天贴于活动地点;(3)把学术沙龙改版后的活动介绍贴于各个年级宣传栏;(4)联系信息部,提前三天在微信平台进行宣传;(5)将活动主题、时间、地点报到校团委进行预告

4、关于五个研究生导师:

1)研究生以一对一的形式担当“主讲人”的导师,指导他们当天在台上阐述己方观点的内容,还有在“刁难环节”的临场作答。

2)活动当天,研究生在“刁难环节”享有一个刁难权,提问自己指导以外的“主讲人”。

3)“导师来帮忙”:主讲人四次被刁难提问,可以有一次求助自己的导师,让导师来帮忙回答的机会,评委同样对导师的回答进行打分,加入主讲人的分数中。

    5、让五名主讲人在活动前两天把5分钟的讲稿传一份给科研部。

(二)中期;

1、进行部门协调会议,安排活动各阶段的事项,并交付给正副部以及其他部门成员分工执行

2、宣传(1)制作红头文件,贴于院宣传栏及13级宣传栏进行宣传;(2)与宣传部联系,制作一张海报,活动当天贴于活动地点;(3)把学术沙龙改版后的活动介绍贴于各个年级宣传栏;(4)联系信息部,提前三天在微信平台进行宣传;(5)将活动主题、时间、地点报到校团委进行预告

3、通知13级各班学习委员以及学习部长,做好活动时与主讲人互动的准备

4、联系好活动当天特邀嘉宾老师、研究生和五名主讲人

5、选好活动当天的主持人,并让主持人写主持稿

6、联系记者团,拍照活动现场以及拍摄整个活动

7、活动前借好活动场所

8、购买活动所需物品

(三)后期

1、联系记者团写一篇新闻稿,发布在校团委和法学院网站上

2、将沙龙上讨论的问题,相关理论知识点,相关材料整理后贴在科研园地中

3、整理活动照片,以及所有的活动资料归放于“盒子工程”

C、活动当天事项

(二)活动当天

1)主持人开场白,介绍到场嘉宾,活动规则(限于第一期介绍一下)

2)科研部通过视频或PPT的形式介绍主题背景引出五个选题

3)让五个选题的代表依次阐述己方对该选题的分析和思考,每个代表限时5分钟,然后进入“2+2”刁难环节:由一个老师一个研究生和两个同学针对该主讲人所阐述内容的提问刁难环节,其它评委老师通过该“超级主讲人”在阐述环节和刁难环节的表现作出评分。

注:提问刁难的同学可获得一份现场礼物。

4)“导师来帮忙”:主讲人四次被刁难提问,可以有一次求助自己的导师,让导师来帮忙回答的机会,评委同样对导师的回答进行打分,加入主讲人的分数中。

由一位评委老师对这一主题以及五个人的思考分析能力进行点评。

5)最后根据评委老师的打分,选出一期“超级主讲人”(名字暂且这么定吧),(行政班派代表上台领奖)同时为这五个“超级主讲人”颁发奖品。

6)本期活动结束。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