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13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27浏览次数:726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在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关于消费者未能正确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同时,为响应“厉行勤俭节约,倡导消费理性”的号召,在此次的3·15消费者权益普法活动中,本院携手校法援中心以“把脉维权通道,促进理性消费”为主题,在校园内外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进理性消费的发展。

一、活动主题

把脉维权通道,促进理性消费

二、活动时间

    2013315

三、活动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共青团广场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南区食堂门口

活动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全体师生

四、活动参与单位

主办方: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       

五、活动内容

1、图文长廊:用图文布置成长廊,以图文的形式反映生活中的消费现象以及消费维权知识,从而增强普法宣传的教育意义,使民众了解更多的消费问题以及维权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

2、法律趣味游戏:在宣传区域设定几个小游戏并且准备好法律问答题,在游戏中学习法律知识。

采用游戏的环节及奖品设置:

①将游戏分为三关,分别为“头顶橘子越障赛”、“火眼金睛”、“小李飞币”。

②闯关成功即任务完成后即可领取精美小奖品,我们将根据游戏参与的成员闯关的情况分别在不同的关卡设置不同的奖品。

 3、知识灯谜微扩散:在场地周围绑好玻璃绳,将事先准备好的灯谜挂在玻璃绳上,参加者拿自己要回答的灯谜将答案告诉负责人,回答完的灯谜及时补上。

4、众人留言为发展:现场提供意见栏,对消费、维权、商家以及普法活动的意见与建议,更好地为构建良好消费环境贡献微薄的力量。

5现场法律咨询:在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点,并向过往的行人分发法制宣传单,进行问卷调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并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宣传计划

1.制作横幅、海报、宣传单,并通过微博、博客、网站等网络媒体做好活动的前期预报和宣传报道工作。

2. 及时将活动情况信息反馈报送给校电台、校内网站和校外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邀请报社、电视媒体进行现场采访与报道。

4.后期总结和宣传。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