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律自考2013年9月14日论文答辩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9浏览次数:663

    2013年下半年自考生论文答辩时间定于914上午900(周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缴费时间:913上午830—1130点;下午230—445每生缴纳指导答辩费600元(现金缴纳),由学院财务老师统一收缴,请同学们在上述规定时间里完成缴费事宜。

2、缴费地点:仓山校区文科楼六层。

3、缴费时请提交《开题报告》《成绩表》及论文各一份(按开题报告成绩表论文顺序排列夹好),尚未缴费和提交论文材料者不得参加第二天答辩。

4、答辩地点:仓山校区文科楼六层。

学生答辩采取随机分组排序,因场所有限,论文答辩结束,不需修改者请立刻离开;需修改或重新答辩者,请与老师联系,并在第二轮答辩前一周内将修正稿交老师(第二轮答辩时间另定),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毕业论文无成绩,下次再申请。

5、本次论文的成绩,请同学们在成绩公布的第一时间内送达辅导员处(一般与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能及时提交者,请事先与辅导员沟通,避免错过毕业申请时间。

下载论文成绩指南: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实践考核成绩下载)。

上述通知请互相转告,如有不解请查询8344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