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的适用与《婚姻家庭编》立法问题”研讨会暨福建省民商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2浏览次数:387

会议定于20171028日在福建师范大学召开,会议由福建省法学会、福建师范大学主办,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承办。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年会的主题为“《民法总则》的适用与《婚姻家庭编》立法问题”

二、参会人员

1. 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理事;

2. 会议主办方和承办方特邀的参会代表;

3. 围绕会议主题提交论文,并经会议组委会确认的以文参会代表。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20171028

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四、会议费用

参会学者自行负担个人的往返交通费,需要住宿的参会人员可联系会务组,自行承担住宿费。年会不收取其他费用。

五、论文要求及其提交方式

1.提交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171010日。所有参会论文均烦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会议承办方会务邮箱:lspzdm@xmu.edu.cn

2.会议将评选年会优秀论文若干篇,其中,单列优秀硕、博士生论文3篇。

六、会议通知与回执

烦请欲参会学者在20171015日前,将本会议通知所附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会议承办方会务邮箱lspzdm@xmu.edu.cn

七、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冬梅13959152744

安婧婧1805908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