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者的使命与治学态度

发布时间:2014-05-07浏览次数:202

陈秀荣

 

看完本书第二篇关于依法治国的相关文章,体会到中国的法治之路的历程。本书收录的文章大多写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之间,对我们来说可能会老些但是从当时的背景来评价这些文章的话则这些文章很有价值。李步云老师在这些文章中论证依法治国的必要性、意义,辨析法治与人治、法制与法治等概念并对当时代的相悖观点进行反驳。正因为前辈们对这些概念、观点的争论,使得一些正面的价值理念被广泛认可,相关概念更加明晰,在我们本科阶段的学习期间,李老师关于法治与人治、法制与法治的区分被作为主要的观点来介绍。每个时代的法学研究者都有着各自的任务,介绍和论证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和意义的任务前辈们已经基本完成,我们这阶段的研究者的任务可能是如何具体实行法治。我们身处的时代所面临的问题可能不一样,但治学态度和研究方法却是相通的。

李老师写的这些文章多是给高层看的,文章中流露出他依法对治国的恳切和将此观点表达给高层的说话智慧。李老师有很高的威望,文笔也很敏锐、大胆,在我看来,他很好地尽了一个学者的责任,对于中国法治的进程起了重要的作用。像《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关于司法独立的几个问题》这两篇文章,写这两篇文章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当时来说是可能被打成右派的,这会被说成是没有阶级立场,把革命和反革命混同平等对待了;提司法独立有可能被说成否定党的领导,这存在着很大的政治风险。但是因为他和其他学者的坚持,中国的法治之路在慢慢地发展。当国人纪念中国法治历程的时候人们会记起江平、李步云等前辈的推动和贡献。

这些文章主要谈及依法治国,这让我对法治有些更深的思考,法治是如此好而可爱的东西,一个国家似乎有了法治就实现了很多梦寐以求的东西,法治里面到底有什么让它令人如此着迷?在我看来法治最为重要的是法。法治中的法首先要求是良法,关于什么样的法才是良法李老师在书中有一篇专文谈及,他从真、善、美三大点来论述详细而到位,我自己思考的是则如何制定出良法。法是一种契约,是对权利义务的分配,是公意的体现。法制定出来要有广泛的认可度和接受性才符合法的契约性,这就要求参与立法的人要有代表性,这关涉民主制度中的选举制度。只有参与立法的人员有了代表性制定出来的法律才能真正展现社会中不同主体利益的博弈从而使利益达到平衡,民主与法治是离不开的。因为一些原因法律制定出来后也有可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暴露出其为非良法的性质,这时违宪审查就显得非常必要,这是事后的修复。也是确保法治之法为良法的重要途径。

我有一个问题想要和大家交流讨论:如何认识法治中的人?谢谢!